王芳书记主持召开党委全委会审议通过《北京化工大学章程(申请核准稿)》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2-11浏览次数:25


会议现场

    12月5日下午,我校在行政楼203会议室召开中共北京化工大学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并通过《北京化工大学章程(申请核准稿)》。在京全体校领导、党委委员参加会议。会议由校党委王芳书记主持。


王芳书记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陈标华副校长代表章程起草工作组关于《北京化工大学章程(草案)》的起草过程、制定历史以及内容特色和工作安排的介绍。与会的各位委员就章程草案的结构、内容及表述等开展了热烈的讨论,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意见建议。

    与会全体党委委员通过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北京化工大学章程(申请核准稿)》,将于近日提交教育部进行核准。

    会议强调,依法治校是依法治国精神在高等教育领域的具体体现。大学章程是学校的总**、根本**,是推进依法治校和综合改革的总纲领,是学校办学自**和学术自由的法律保障。大学章程的制定、修订和建设是中国高等教育史上一项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重大事件,也必将是北京化工大学发展历史上的一个关键点。会议号召,全体师生员工积极学习、践行、贯彻北京化工大学章程精神,全面深入地推进依法治校。

    据悉,我校自2012年起积极开展了大学章程的重新制定与修订工作,学校组建了北京化工大学章程修订工作领导小组,由王芳书记、谭天伟校长担任组长,由陈标华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各学院院长及书记、各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我校共召开章程修订工作会15次,召集学院及部处负责人、教职员工、研究生、本科生、校友、校外专家座谈会总计20余场。《北京化工大学章程(征求意见稿)》已通过校内邮箱发给每一位师生员工征求意见。在大学章程的编写过程中,我校还邀请了多名兄弟院校的教育法、行政法专家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对章程修订草案等进行了审议和把关。意见征求过程中共征集获得各类有效意见和建议300余条,并已经在现在的《北京化工大学章程(草案)》中进行了相应的修改。